淮南师范学院课程教学主要环节质量标准

发布者:dzgcxy发布时间:2021-11-24浏览次数:1286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规范和加强教学过程管理,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根据学校实际,现就课程教学主要环节提出以下质量要求。

一、教学日历

1.教学日历是任课教师实施和组织课程教学活动的教学文件,是开展课程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2.每学期期末,二级学院应组织教学系(教研室)主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将下学期由本教学系(教研室)承担的教学任务分配给指定教师,以便教师利用假期备课。

3.新学期开学第一周,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内容、课时数以及课程表,合理安排并编写课程教学进度。登陆淮南师范学院教学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教务处管理系统),将编写的课程教学进度计划按照设定的栏目逐条导入教学日历中。

4.教学日历的填写应做到信息准确,内容清楚。上课内容根据课程性质应细化到章节和/或主要知识点,上课要求填写对学生课前预习、课后复习、作业布置等环节的要求。

5.教学日历填写完毕后,立即提交给教学系(教研室)主任审核。

6.教学日历审核通过后,教师自行打印纸质版,在上课时作为五带材料之一,携带备查。

7.填写教学日历时,应考虑到法定节假日对教学安排的影响。除批准的调停课原因外,教师应严格按教学日历组织授课,正、负偏离不得超过4课时。

8.课程表上开出的所有课程,授课教师均应在第一节课前将教学日历上传到教务处网站上。

二、备课

1.备课依据一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教学大纲,二是学生对已学课程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学习状态。

2.备课要备大纲、备内容、备学生、备教法,呈现形式可为教案、讲稿以及多媒体课件的某种组合,不允许仅以PPT一种形式出现。

3.备课时应仔细研究所授课程对毕业要求相关指标点的支撑作用,据此确定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重难点及课时分配。同时,应根据学生所学专业及课程设置情况,处理好本课程与前继及后续课程之间的关系。

4.选定与教学要求(教学大纲)匹配的教材或教学参考书,拟定课后思考与练习题及自学内容。

5.教学系(教研室)应坚持集体备课制度,定期开展以教学目标达成度为主要内容的教学评价工作,检查教学日历的执行情况。

三、上课

1.授课教师为课堂教学第一责任人,应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和社会责任感,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的基本要求,认真组织好课堂教学。

2.上课前必须做好自备教具的准备工作,若需使用多媒体课件辅助教学,应在上课铃声打响前使设备处于工作状态。

3.课堂讲授应准确把握教学内容的重难点、深广度,以及学科发展的新成果。讲清重点,讲透难点,主次分明,详略得当,基本理论阐述清楚,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理论联系实际。

4.鼓励学生发表不同见解。应根据教学内容和目标,积极采用启发式、讨论式、探究式等教学方法,注重对学生学习能力、方法,以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创新意识的培养。

5.鼓励教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辅助教学,但应避免使用只是将板书写在屏幕上的纯文字型的PPT上课。

6.教师须用普通话教学,语言准确、简练、条理清楚,板书有设计,文字规范。

7.教师应自觉贯彻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理念,及时收集学生对教学效果的反馈信息,调整教学内容和方法,做到教与学的良性互动。

8.教师上课须衣冠整洁大方,站立讲授。除非必要,上课过程中不准使用手机。做到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不在教室内吸烟。

四、作业及辅导答疑

1.所有课程都要布置作业或课后学习任务,每个学分不少于两次课后书面作业。作业要及时认真批改,对局部错误的解答应写出正确答案,不能以×号敷衍了事;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应安排时间或在下次上课前集体点评。

2.教师应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存在的疑难问题及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安排辅导答疑。

3.辅导答疑可采取集中答疑或网上答疑的方式进行。答疑时,教师应有计划地安排质疑,启发学生思维,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教师应养成教学反思的专业发展意识,注意记载教学和辅导答疑过程中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以便积累经验,不断改进教学。

五、课程考核

(一)课程考核类型、方式、时间

1.课程考核类型按教学大纲明确的方式进行,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类。考试类课程考核,在课程结束后一周内进行,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场和时间。考查类课程考核,可在最后一次课随堂进行,由二级学院组织实施。

2.考核方式根据课程性质可采取笔试、口试、论文、设计、调查报告、技能鉴定、表演、展示、实验实务等方式进行。鼓励教师开展经二级学院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的考核方法改革探索。

3.笔试课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口试、技能鉴定、实验操作等采取抽题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根据课程性质,可由教学系(教研室)自主设定。

(二)试卷命题

4.试卷命题要依据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进行,遵循覆盖广泛、类型多样、题量适宜、难度适中的原则。

5.凡属学时、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参考书)均相同的通识教育课、学科专业基础课,应采用同一试卷,同一时间考核,并采用教师集体流水评卷的方式阅卷。

6.已建立试题(卷)库的课程,应使用试题(卷)库命题。尚未建立试题(卷)库的课程,由教学系(教研室)组织拟定两套(AB)难度、题量相当,且附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的试卷(重复考题分值不超过20分),教务处随机抽取一套用于考试,另一套封存用于补(缓)考。

7.实行试卷命题审题制度,确保试题、试卷的科学性、正确性。

8.试卷应严格按照教务处设计的模版制作,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二级学院统一报送教务处,以便及时安排印制。

9.任课教师应加强平时对学生的学习辅导,考前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暗示、透露考试内容、指定或缩小复习范围,更不得泄露试卷。

(三)考核过程、试卷批阅及成绩记载

10.考试过程组织按《淮南师范师范考场规则》进行。

11.试卷评阅必须依据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进行。阅卷时应使用红色笔,统一采用减分形式。若对某题的评分有修改,阅卷人必须在修改处签名。

12.课程总评成绩评定,按各课程教学(考试)大纲执行。其中,考试课程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课程采用等级制记分,即五级制记分。具体为: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12.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卷面成绩输入教务系统,提交成绩分析及课程小结等材料。

13.考试工作结束后,应以教学系(教研室)为单位,及时组织试卷评阅及装订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

14.补考、缓考最终成绩计入方法与期末成绩评定方法一致。

六、其他

1.理论课教学按此标准执行;实验、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类课程,除执行本办法有关条款外,根据课程性质细化相应的质量标准。

2.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淮南师范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校教学〔201838号)第一章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