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无奋斗·不青春”就业创业服务月系列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dzgcxy发布时间:2026-04-22浏览次数: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关于开展2026届高校毕业生“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的通知》(教就业司函〔2026〕14号)及学校工作部署,持续提升学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质效,搭建精准高效的服务平台,全力促进实现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无奋斗·不青春”就业创业服务月系列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6年4月22日至5月31日

二、组织形式

活动由就业创业与社会合作处负责统筹规划和协调资源,各学院积极配合组织实施,共同推进服务月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就业创业政策

依托微信、易班、网页等平台,多渠道宣传国家及安徽省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重点解读基层就业、自主创业、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学费代偿、大学生应征入伍等相关内容。同时加强就业防诈骗安全教育宣传,引导学生科学择业、安全就业、积极创业。

(二)挖掘就业典型案例

挖掘优秀毕业生及在校生就业创业典型案例,重点选取基层就业、企业实干、自主创业等典型。通过梳理先进事迹、总结经验做法,线上线下展示学生奋斗历程与成长启示。学校择优宣传展示,用身边榜样激励同学们明确方向、积极求职、勇于创业。

(三)开展咨询指导服务

举办考研、考公、考编专题辅导报告会、经验分享会,帮扶毕业生圆梦未来;深入毕业生宿舍走访,掌握学生就业情况及思想状况,近距离为毕业生问诊把脉、排忧解难;开展AI简历指导,编制发放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等材料,提供就业基础服务。

(四)深耕校园文化活动

邀请杰出校友返校开展讲座或论坛,分享职业发展经验、讲述创业奋斗故事,充分发挥朋辈榜样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创业项目路演活动,集中展示优秀创业项目成果;举办就业创业能力训练营、简历设计大赛等活动,营造浓厚的校园就业创业氛围。

(五)帮扶困难群体学生

准确掌握脱贫、低保、零就业家庭和残疾毕业生等困难群体就业意愿和状况,落实包保责任,结对帮扶指导;协助省人社部门常态化做好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审核工作,缓解学生求职压力;继续做好2026年宏志助航计划实施工作,帮助困难群体毕业生增强就业信心、提升就业竞争力。

(六)搭建就业招聘平台

持续深化访企拓岗促就业行动,开拓就业市场,健全市场化社会化就业长效机制;宣传推广国家及安徽省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学校就业服务平台等网络招聘平台,用好国家平台AI助手“智慧小业”,以AI赋能大学生生涯教育与求职指导;对接各地人社部门,邀请优质用人单位来校开展专场招聘宣讲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紧扣活动主题,结合自身实际与特色,统筹制定本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强化组织保障,扎实推进,注重实效。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二级学院要加大活动宣传和动员力度,充分利用班会、板牌、QQ、微信、易班等载体,以社会大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开展就业创业指导、讲好就业创业故事,营造浓厚的就业创业氛围。

(三)认真总结,凝练成果。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梳理、归纳就业创业服务月活动开展的情况,形成总结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总结要求图文并茂、有数据有亮点,并附活动新闻宣传链接。6月5日前将电子版总结材料发送至就业创业与社会合作处郁晓蓓电子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