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皖教学〔2021〕1号)《关于开展 2023年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学〔2023〕4号)和《关于做好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推荐、院党委审核,现将电子工程学院省级和校级品学兼优毕业生推荐名单(分别见附件1和附件2)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5日—2022年3月17日(不含非工作日),共3天。
如有异议,请联系电子工程学院朱老师,联系电话:0554-6863698。
附件2 2023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pdf
电子工程学院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