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校学生[2018]28号文件精神,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现将经本院各班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为符合申请贫困生的人员情况进行公示(2015-2017级)。公示时间为5天,从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节假日除外)。公示期内接受本学院全体老师和学生的监督,如有疑义,请与实验楼1号楼A106办公室李梅艳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0554-6863075
公示 老生 电子工程学院 淮南师范学院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备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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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6日